辦理本會101年度未指定學校之捐款新台幣玖拾萬元之分配

主旨:辦理本會101年度未指定學校之捐款新台幣玖拾萬元之分配。
說明:
一、本會依據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組織運作及基金管理辦法之規定,
辦理未指定捐贈予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捐款(以下簡稱未指定捐款)之收受、審核及分配。
 
二、101年度未指定捐款計新台幣玖拾萬元整。
 
三、歡迎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檢具計畫及經費需求向本會提出申請,惟有下列情事之ㄧ者,不得申請:
1. 董事會或校務運作不正常,致影響學校運作。
2. 近三年違反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組織運作及基金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經各級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糾正、命其限期改善或處罰。
3. 近三年已獲未指定之捐款之分配。
 
四、申請計畫書除說明需求及經費外,尚需說明「校務運作」、「財務狀況」、
「辦學績效」、「學校規模」、「招生情形」等學校相關訊息。
 
五、受理申請時間至102年3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計畫書請郵寄至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111號2樓,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收,
信封上並請註明「申請未指定學校之捐款」,俾供審查作業。
 
六、實際補助金額由本基金會審查後,另行公告及通知。
(2013-01-29)